神木四中班级财产管理协议书
为了有效的使用学校公有财产,防止财产损坏或流失,培养学生热爱校园、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,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加强校产管理,特制定班级财 产管理协议:
一、班级财产的范围
班级财产包括教室、宿舍所有使用财产,每学期开学,学校总务处管理人员到各班登记财产,班主任核实签字。
二、责任人
班主任为第一财产责任人,对本班财产负责使用,保管、维护。
三、班级财产的使用、保管和维修
1、每学期开学,学校将各教学班所需财产配齐,交各教学班使用。并办理好财产登记手续,财产如有问题应该在登记表中予以注明,教师和学生在使用贵重财产时一定要注意保护,严格按使用程序操作(如使用电视机等)。
2、学校财产交给教学班后,各班主任要教育学生保管好本班的财产,并且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,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,以免学校财产受到损坏或流失。
3、班级财产是学校公有财产,必须坚持谁使用、谁保管、谁负责的原则。班级财产在使用过程中无故损坏,班主任应追查相关人的责任,并责令其维修,追查不清的班主任自行组织维修。同时,对财产损坏严重的班级,取消相关班主任学年的评优、评模资格。
4、爱护学校财产,防止校产的流失是全体师生应尽的职责和义务,希望遵照执行。本协议未尽事宜在工作中逐步完善补充。
四、量化
根据各班级财产配备情况,学期末,学校进行检查、排名, 记入班主任工作学期量化考核中。
本协议书一式两份,班主任和总务处各保留一份。
班级 班主任签字
总 务 处
2014年8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