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务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
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,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,切实抓好安全工作,根除安全隐患.鼓励全校师生参与到安全隐患排查中来,激发全校师生的积极性,特制订本制度。
1.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,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。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、各个责任人的落实。总务处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记录单,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责和责任追究,有计划、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。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,鼓励全校师生参与到安全隐患排查中来,推动学校和谐、持续、健康发展。
2.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,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、使命感,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、责任目标。
3.根据学校实际情况,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:
(1)校舍安全隐患排查;
(2)食物、饮用水安全检查;
(3)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;
(4)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;
(5)运动场及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;
(6)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;
(7)其他安全隐患排查(栏杆、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)。
4.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要建议安全管理责任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,保证学校设施设备、食品、饮用水的安全性。
5.排查人员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,不能有任何疏漏.除不可抗原因外,因排查人员不认真出现安全事故,追究排查人员的责任。
6.排查人员在排查时要作好台帐记录.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。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,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,交由学校讨论解决。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。
7.及时排查、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。维护保养设施设备。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、危险状况.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。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.
8.排查人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到总务处进行登记.建立台账。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,明确相关整改责任人和时间。学校领导层发现隐患同时要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,责成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。
9.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立刻生效。
神木四中
2014.3.2